南宁交警清理泊位内“僵尸车” 停放超72小时即拖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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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8月1日《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南宁交警开展了对道路“僵尸车”的清理整治行动。按照法定程序,8月6日,交警部门对在泊位内持续停放超过72小时的“僵尸车”进行了集中拖移处理。

  连日来,南宁交警对在道路上持续停放超过72小时的“僵尸车”开展巡查和拍摄取证,并在依法履行提示告知程序后,对“僵尸车”进行拖移处理。当天行动中,交警部门分别在安吉大道、鸡鸣路、白沙大道、友谊路和仙葫开发区等路段开展整治,共拖移处理违法停放在泊位内的“僵尸车”X辆,切实净化道路停车环境,广大群众纷纷拍手称快。

  行动期间,南宁交警还邀请了法制日报、中国新闻社、南国早报、1074交通台、广西电视台、南宁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记者随警采访报道,向市民直播执法的过程,宣传解读《条例》有关规定。

  以下是8月6日上午南宁交警部门集中拖移的道路“僵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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