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0日至30日,重庆市第二批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渝北区、巴南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大足区、璧山区、潼南区、荣昌区共14个区开展了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共发现具体环境问题620项。近期,重庆市第二批环境保护督察组已通过在被督察区召开反馈会的形式陆续向被督察区反馈了督察意见。
在620项具体问题中,涉及水环境问题243个、大气环境问题91个、土壤环境问题44个、生态环境问题59个、环境安全问题50个、其他环境问题133个。此外,督察期间共发现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44个,主要涉及74个单位,其中包括农业、城乡建设、环保、国土、城管、经信、水利、林业、交通、发改、规划、民政、畜牧、食药监、商务等区级部门43个,街镇17个,区属国有企业7家,区级园区管委会4个,以及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农投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部门(企业)等。
督察组认为,近年来,14个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实施污染防治,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环境基础设施加快完善,水、大气、土壤等主要环境质量指标持续改善,环境安全得到保障。
尽管如此,14个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要求以及人民群众期望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一些环境问题依然突出,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有差距。部分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认识不到位,项目未批先建、违规审批、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问题时有发生。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部分区级部门、街镇、园区管委会及区属国有企业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效果较差。其次,环保考核追责不严,区级部门、街镇之间考核结果差距小,环境保护压力逐级衰减。此外,基层环保能力不足,镇街环保力量普遍薄弱,难以适应环境保护监管需要。
二是环保基础设施短板突出。14个区环保基础设施均不同程度存在短板,基础设施建设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管理,部分未随城市建设、园区开发同步实施。其中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城市污水管网、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等水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短板较为突出。
三是水环境保护压力大。部分次级河流水质长期超标,一些河段水质呈劣V类甚至黑臭。水环境问题是14个区普遍存在的“老大难”问题,620个具体环境问题中涉水问题达243个,占比约40%。包括生活污水直排影响大、“散乱污”企业污染、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和部分次级河流基流不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不到位、主城“两江四岸”餐饮船舶污染等领域环境问题。此外,河道非法采砂、消落带违规种植、随意倾倒渣土等损害水环境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四是生态和土壤保护治理任务重。主城“四山”禁建区、四面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华蓥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管理不到位,违法建筑数量较多。同时,矿山复绿欠账多、污染土壤修复缓慢、固废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突出。
五是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不够。具体表现为扬尘污染、工业废气污染、餐饮油烟扰民等问题较突出。此外,车辆超标排放、秸秆焚烧、高污染燃料禁燃等监管工作还存在漏洞,对大气环境造成了较大影响。
六是部分区域环境安全隐患大。少数区相关产业布局不合理,一些园区、部门环境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不到位,长江沿岸部分区域环境安全隐患较大。
14个区须在30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全面推动整改落实工作,逐一整改督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将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同时,加强责任追究,督察组对发现的44个追责问题移交各区党委、区政府处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不落实的,也将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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