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黄某滔主动到南宁市某银联担保公司,欲找人帮助做一笔银行流水账,以方便借款。担保公司工作人员小锋(化名)称做流水账需要手续费1000元。前后谈了3次,6月底,黄某滔表明情愿承受“代刷流水”的价格,并当场交给小锋1000元手续费和一张银行卡、U盾,并奉告银行卡暗码。小锋出具了收据给黄某滔,这笔生意算是谈成。
7月18日,小锋找到朋友小宁,把这单生意以500元的价格转给他做。
7月25日18时许,小宁经过公司对公账户将25万元转入黄某滔的银行卡。但是刚转完钱,就发现此卡已被取消了网银转账功能。小宁顿觉不妙,立即用此卡从单位的POS机上消费出5万元,又立马赶到邻近的自动柜员机取款,发现银行卡暗码也已被修正。回到公司后发现此卡上的20万元人民币已被分四次转走到其他账户了。小宁心里隐约感觉被骗了,立刻电话联络小锋责问状况。
小锋立刻联络黄某滔,黄某滔推托说1小时后赶到小锋办公室解决。但1小时后,黄某滔电话已是关机状况。这时小宁和小锋已是心急如焚,只能赶到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报案。公安机关随即以涉嫌诈骗罪将黄某滔列为网上在逃人员进行追缉。
原来,黄某滔在交给小锋银行卡后,立刻到银行重新补办一张新卡,新卡和交给小锋的卡是同一个账号。当25万元转进来后,黄某滔立刻把20万转到其名下其他卡上。钱到手后,黄某滔便改名换姓逃往广州了。
去年12月2日,在广州火车站地铁站站厅,一名自称“黄福军”的男人容颜特征与黄某滔高度相符,被带回公安机关查询。经查验,该名男人就是黄某滔。
近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申述黄某滔。黄某滔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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