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化妆品标签专项检查
为整理和标准化妆品商场运营秩序,保障顾客化妆品运用安全,增强运营者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5月18日,南宁市商场监管局联合兴宁区商场监管局展开化妆品标签专项查看,对母婴店、化妆品运营单位进行查看。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来到兴宁区的爱婴岛母婴店和化妆品运营单位大道美业店进行查看。在爱婴岛母婴店,执法人员要点查看了沐浴露、润肤乳、防晒霜等儿童化妆品。“依据国家药监局规则,本年5月1日后生产或许进口的儿童化妆品将全部标示‘小金盾’标志,宝妈们要给宝宝购买化妆品,可以经过‘小金盾’标志进行快速辨认。”南宁市兴宁区商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廖凤娟介绍,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成效的化妆品。“小金盾”是儿童化妆品区别于成人化妆品、消毒产品、玩具等其他易混杂产品的区别性标志,非儿童化妆品不得标示这个标志。
在化妆品运营单位大道美业店,执法人员仔细查看化妆品标签标识和产品称号是否契合规则、进口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签、加贴的中文标签是否与原标签一致、是否标示明示或许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是否标示夸张功用、虚伪宣传或许其他简单给顾客形成误解或许混杂的内容。在查看过程中,执法人员对运营户如何查看化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如何对化妆品履行查看义务等进行了辅导和解说。对于在查看中发现的少量不合标准的产品,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运营户进行整改和下架。
此次展开的化妆品标签专项查看,执法人员要点查看化妆品称号是否契合规则;化妆品的最小出售单元是否有标签,标签是否契合法律规则,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具有包装盒的产品,在直接接触内容物的包装容器上是否标示产品中文称号和运用期限;进口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内容是否与原标签内容一致;化妆品标签是否标示明示、暗示医疗作用的内容,是否标示虚伪、引人误解的内容;标签上商标是否合法有用,专利标识是否标准等内容。
页:
[1]